根据国家《涉及饮⽤⽔卫⽣安全产品分类⽬录(2011年版)》中的规定,四种饮用水消毒剂,可以用于生活饮用水的消毒,次氯酸钠(欣诺华牌次氯酸钠消毒剂),二氧化氯(欣诺华牌二氧化氯消毒剂),过氧化氢,高锰酸钾。以下是全文。
为进⼀步加强涉及饮⽤⽔卫⽣安全产品监督管理,规范涉及饮⽤⽔卫⽣安全产品的分类和产品范围,我部组织对《涉及饮⽤⽔卫⽣安全产品分类⽬录》进⾏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《涉及饮⽤⽔卫⽣安全产品分类⽬录(2011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⽬录》)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⾏。
省级以上卫⽣⾏政部门要按照《⽣活饮⽤⽔卫⽣监督管理办法》和卫⽣部的有关规定,对列⼊《⽬录》的产品进⾏卫⽣⾏政许可。对已受理,但未列⼊《⽬录》产品的卫⽣⾏政许可申请,省级以上卫⽣⾏政部门不予发放卫⽣⾏政许可批件,并做好相关的解释⼯作。已获得卫⽣⾏政许可批件,但未列⼊《⽬录》的产品可继续使⽤卫⽣⾏政许可批件,卫⽣⾏政许可批件到期后,原批准机关不再受理该产品的卫⽣⾏政许可延续申请,并注销卫⽣⾏政许可批件。
附件:涉及饮⽤⽔卫⽣安全产品分类⽬录(2011年版)
⼀、输配⽔设备
(⼀)管材、管件。
(⼆)蓄⽔容器。
(三)⽆负压供⽔设备。
(四)饮⽔机。
(五)密封、⽌⽔材料:密封胶条、密封圈。
⼆、防护材料
(⼀)环氧树脂涂料。
(⼆)聚酯涂料(含醇酸树脂)。
(三)丙烯酸树脂涂料。
(四)聚氨酯涂料。
三、⽔处理材料
活性炭、活性氧化铝、陶瓷、分⼦筛(沸⽯)、锰沙、熔喷聚丙烯(聚丙烯棉)、铜锌合⾦(KDF)、微滤膜、超滤膜、纳滤膜、反渗透膜、离⼦交换树脂、碘树脂等及其组件。
四、化学处理剂
(⼀)絮凝剂、助凝剂。
聚合氯化铝(碱式氯化铝、羟基氯化铝)、硫酸铁、硫酸亚铁、氯化铁、氯化铝、硫酸铝(明矾)、聚丙烯酰胺、硅酸钠(⽔玻璃)及其复配产品。
(⼆)阻垢剂。
磷酸盐类、硅酸盐类及其复配产品。
(三)消毒剂。
次氯酸钠、⼆氧化氯、⾼锰酸钾、过氧化氢。
五、⽔质处理器
(⼀)以市政⾃来⽔为原⽔的⽔质处理器。
活性炭净⽔器、粗滤净⽔器、微滤净⽔器、超滤净⽔器、软化⽔器、离⼦交换装置、蒸馏⽔器、电渗析⽔质处理器、反渗透净⽔器、纳滤净⽔器等。
(⼆)以地下⽔或地表⽔为⽔源的⽔质处理设备(每⼩时净⽔流量≤25m3/h)。
(三)饮⽤⽔消毒设备。
⼆氧化氯发⽣器、臭氧发⽣器、次氯酸发⽣器、紫外线消毒器等。
六、与饮⽤⽔接触的新材料和新化学物质
欣诺华-清洁消毒产品专业制造商